2023年2月8日 星期三

「戰爭、法律與威權主義:近現代中國與台灣的對話」座談會

 

時間:2023228日(二)14時至1650

地點: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

主辦單位:台大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台灣法律史學會

*本活動以中文進行

*本活動可抵台大法律學院服務學習及碩博士生學習時數

 

議程:
13:40-14:00 報到
14:00-14:10 開幕致詞王泰升(台大法律學院法社中心主任、台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
14:10-14:50 〈威權主義底下的法律:對照台灣與中國的歷史脈絡〉
報告人:鈴木賢(日本明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客座教授)
14:50-15:30〈中日戰爭時期的中國法學界〉
報告人:久保茉莉子(埼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科准教授)
15:30-15:40中場休息
15:40-16:20〈戰爭狀態的延續--從東亞法律史思考戰後台灣威權體制與法律〉
報告人:林政佑(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16:20-16:50綜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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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戰爭、法律與威權主義:近現代中國與台灣的對話座談會
活動紀錄

本講座開始,先由台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王泰升老師致詞,點出台灣、日本、中國等地的法律史發展與互動,以及「戰爭、法律與威權主義」此一共通主題。
     第一場次由日本明治大學法學院的鈴木賢老師,以〈威權主義底下的法律:對照台灣與中國的歷史脈絡〉為題,分為三個部分進行報告。在第一部分,鈴木賢老師分享自己在40年的學術生涯中,是如何走向「對照兩個華人社會的威權主義法律秩序」的研究。在中國法方面,鈴木賢老師曾數度前往中國進行研究,探討中國法自身的特徵及變遷,並分析何以有如此的法律發展。在台灣法方面,一方面將台灣學者的研究成果引介給日本,另一方面更於近期針對台灣的同志婚姻法制撰寫專書,以比較法、性別研究、區域研究三種領域的交叉為研究取徑,希望將台灣的經驗提供予日本作為借鏡。在第二部分,鈴木賢老師針對「戰爭如何改變法律的軌道」,指出台灣和中國的相關發展脈絡。關於台灣,先後有甲午戰爭、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及二二八和白色恐怖,影響了台灣的法律樣貌。關於中國,則有國共內戰、文化大革命、六四天安門大屠殺等,形塑中國法的變遷。鈴木賢老師指出,中國的法律發展大致可分為「蘇聯學說繼受時期」、「蘇聯法典繼受時期」、「回歸歐陸法暨法律全球化時期」、「習近平極權體制時期」等四個時期,其中的第四時期或有與台灣進行比較研究的可能。最後在第三部分,鈴木賢老師提出「兩個華人社會的威權主義法律的可比性」此一提問,期待法律史研究的同行,可嘗試比較台灣威權主義時期的法律及中國極權體制的法律,解開其具體運作情形及內部肌理原理。
     第二場次由日本埼玉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科的久保茉莉子老師,以〈中日戰爭時期的中國法學界〉為題,針對三項課題進行報告。第一項課題是,在20世紀前半期的中國法學開展過程中,中日戰爭時期是怎樣的時代。「中日戰爭爆發後的中國法學界」作為「戰後中國」和「戰後台灣」法學發展的背景,其開展狀況應被梳理。第二項課題是,「中日戰爭時期的中國法學家」如何思考當時的中國社會和法制改革。具體而言,當時「實際上承擔立法和司法的法律家」認為怎樣的課題是重要的課題,從而提出主張。第三項課題是,對中國法律史而言的「戰時法」是什麼。有關日本或德國的近代法史,已分別有學者提出「二戰前後日本的戰時體制法」和「德國納粹法律」是該地的「戰時法」。久保茉莉子老師則欲探討,「中日戰爭時期」是否是中國法律史中的「戰時法時期」。為回答此三項課題,以東吳大學法學院發行的《法學雜誌》和中國法學會發行的《中華法學雜誌》為研究材料,分析中日戰爭爆發後法學界的動向。首先針對第一項課題,「中日戰爭爆發後的中國法學界」雖面臨困難,但由於晚清以來的蓄積,並未出現斷裂,而是有所延續和開展。其中,規模較大且與政府有密切關係的學術組織,較能面對戰爭時期的挑戰。其次針對第二和第三項課題,雖然在戰局嚴重的1938年至1940年之間,中國法學界出現「戰時法時期」的傾向,但仍保持從戰前以來的連續性、以及對戰後的展望。其中《法學雜誌》主要延續戰前對比較法學的重視,而《中華法學雜誌》則除了研討國內外的法律,在戰爭爆發至1940年間曾出現較多關於戰時特別法和抗戰建國的討論。
     第三場次由輔仁大學法律學系的林政佑老師,以〈戰爭狀態的延續—從東亞法律史思考戰後台灣威權體制與法律〉為題,分為四個部分進行報告。在第一部分,林政佑老師分析日本的總動員體制與法學。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時動員」或「總力戰」的概念逐漸形成,而法律亦是建構戰時動員體制的重要一環,國家總動員法即在1930年代後半通過實施。在法學方面,則有學者嘗試將「保安處分」等殖民地法治回流至日本內地,或者以因應社會變動或探求日本自身法理之名,挑戰近代法中的個人主義或罪刑法定主義等原則。在第二部分,林政佑老師分析戰後台灣的威權體制、軍事審判和法學。戰後台灣面對的是戒嚴令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建立的威權體制,其中戰後台灣的戒嚴令雖承襲自戰前日本戒嚴令的架構,卻於軍法和司法的權限劃分方面有所不同。關於軍事審判制度,則在1956年前後分別有不同的發展。而法學者面對上述威權體制的法律發展,則承襲或轉化多種來源的法學思想,建構相關的理論框架。在第三部分,林政佑老師分析戰後韓國的威權體制、異議者審判和法學。戰後韓國的戒嚴與台灣的戒嚴不同,屬於事件性、區域性的戒嚴,在政府體制方面則有從「個人式威權」到「軍人威權」的發展。關於政治異議者的審判,則不只有軍事審判,亦有普通審判體系的參與。面對上述發展,法學者則透過理論建構,或有批判和擁護。最後,林政佑老師總結上述分析,並提出結合台灣法律史與近現代中國法律史研究的可能性。
     綜合討論由王泰升老師主持,由講者和聽眾間進行對話,討論以「戰爭」作為分析概念的可行性,以及各地相關法律發展的歷史分期問題,並思考各地的法律人如何面對戰爭與威權體制。









2022年12月18日 星期日

「台灣司法社群與大眾史學」學術研討會暨2022台灣法律史學會年會

 

日期:2023年1月14日(週六)13:00

進行方式:實體/線上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CjcfUGcfpfxeDnYf9

實體地點: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

主辦單位:台大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台灣法律史學會 會議主題簡介: 台灣的司法社群如何在近代化過程中形成與展開?女性司法官扮演如何的角色?法律史的學術研究知識又要如何面向大眾、進行轉譯對話? 曾文亮與劉恆妏兩位老師將以近年於司法博物館的策展成果為切入點,分享他/她們建構「寫給大眾的法律史」的經驗。 相關展覽影片可參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YVPReeaG1o (「戰前臺灣近代司法的展開」特展)與 https://tnd1.judicial.gov.tw/hs/Video_2.asp (「臺灣近代女性司法官特展」)

議程: 13:00-13:20 報到 13:20-13:30 開幕致詞 王泰升(台大法律學院法社中心主任、台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 13:30-14:30 〈台灣戰前的法院與司法官社群〉報告人:曾文亮(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14:30-14:50 中場休息 14:50-15:50 〈分庭抗禮:戰後台灣女性司法官之研究〉報告人:劉恆妏(台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副教授) 16:00-16:45 台灣法律史學會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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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4 台灣司法社群與大眾史學學術研討會暨2022台灣法律史學會年會
活動紀錄

      本次年會由台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王泰升教授開場,以日治時期職員錄為史料破題,指出有必要結合職員錄、總督府檔案等多元史料,整理司法官學歷、工作經歷等基本資訊,由此分析當時法律專業社群情形。戰後台灣部分,先前只能透過少數職員冊對司法人事進行考察,但最近陸續在台中、高雄等律師公會得到人事相關資料,可說出現「資料爆炸」現象,如何找到有能力、有意願的人下苦工整理這批資料,將是後續法律專業社群研究的重心。

 

  第一場演講由曾文亮(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以〈台灣戰前的法院與司法官社群〉為題,以法院員額、法院制度與院長異動為標準對日治台灣法院發展進行分期,由此檢討法院制度改革外,還有哪些因素對司法官員額與日治台灣法院實務運作產生影響。曾文亮首先藉由圖表鳥瞰式地呈現日治時期台灣司法官員額、判官/檢察官比例變化,指出司法官員額在日治初期劇烈變化,直到1904年趨於平緩,並在1920年後持續上升,以及檢察官比例因治安維持法通過、中日戰爭等因素在司法官比例中大幅上升,以此強化國家追訴犯罪、介入物資分配等功能,由此可見日治時期台灣司法官員額逐漸擴張情形。為探討哪些因素影響日治台灣司法官社群,曾文亮將台灣法院與司法官社群發展分作六個時期,進而指出法院制度改革、業務增加以及帝國政治等因素如何改變台灣司法官員額,最終對台灣司法實務運作產生影響,如此情形體現日治時期殖民地台灣/內地日本雖屬不同法域,帝國中央政府仍可透過天皇敕令改變台灣司法官員額,以此影響台灣司法制度運作,進而凸顯帝國政府/殖民地台灣間複雜互動關係。

 

  第二場演講中,劉恆妏(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副教授)以〈分庭抗禮:戰後台灣女性司法官之研究〉為題,從2021年司法博物館《臺灣近代女性司法官特展》策展經驗與內容出發,探討台灣從日治時期禁止女性擔任法官,到戰後台灣因司法接收、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出現女法官,最終與男法官比例幾乎相同、得以分庭抗禮的具體過程。劉恆妏將台灣女法官發展分作四期(胎動期、誕生期、成長期與高原期)進行討論,在胎動期(1895-1945年),有別於醫生等行業出現職業女性,日本帝國政府禁止女性參與司法官考試,從而導致日治時期台灣並未出現女性司法官,直到誕生期(1945-1955年)方因為司法接收、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出現一批在戰前中國提倡女權的女性司法官(例如日後成為女大法官的張金蘭、范馨香等人),並在成長期(1955-1990年)因司法官訓練所成立,同時培育中國移入與台灣本土女性司法官,最終於高原期(1991年至今)司法官受訓女性穩定超過三分之一。除描述女法官人數變動情形外,劉恆妏也從報刊雜誌、口述訪談等資料探討女性司法官職場面臨困難,包括開庭時被案件當事人謾罵、受訓時必須穿著軍服、無法請產假,以及婚姻等私生活受到大眾更嚴格檢驗等等,以及指出這批女性家庭、政黨背景如何有助她們突破諸多限制成為司法官,由此呈現戰後台灣女司法官真實處境。



研討會當日影片

經曾文亮老師同意,放上當日演講影片


曾文亮,〈台灣戰前的法院與司法官社群〉









 















2021年9月21日 星期二

轉型正義法制的形成及反思——台灣法律史學會2021春秋兩季研討會暨年會

主辦單位:台灣法律史學會、台大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

日期:2021年10月2日(星期六) 13:00可登入會議室,13:15開始

地點:Google Meet 線上會議

*本研討會線上會議設有人數上限,請務必提前報名,錄取後將以Email 通知當日會議連結。
*本活動可抵台大法律學院的服務學習與碩博士生學習時數,須出示加入會議與會議結束時的電腦螢幕截圖作為證明,詳情將於通知信件中一併說明。
*報名資訊: https://reurl.cc/DZ1X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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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轉型正義法制的立法及解釋〗
劉恆妏(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副教授)主持/評論:
陳宛妤(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轉型正義法制之形成:以黨產條例及促轉條例為中心〉
陳信安(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副教授)
〈釋義觀點下的轉型正義——以促轉條例及黨產條例為中心〉
〖轉型正義在法律上的實踐及檢討〗
陳俊宏(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主持/評論:
陳柏良(國立政治大學創新國際學院暨法學院助理教授)
〈台灣命運中不能承受之重?初探加害人/被害人多元圖像與政治檔案條例資訊回覆權〉
黃丞儀(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合聘教授)
〈台灣轉型正義實證法化的基礎、爭議與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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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 轉型正義法制的形成與反思——台灣法律史學會2021春秋兩季研討會暨年會 
活動紀錄


  本次年會由台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王泰升教授開場,其認為究責過往威權必然因各國歷史情境與現實有所不同,並帶有由現今正義觀評論過去之特色,臺灣於歷史經驗上較為接近民主化後威權仍存的南非,而如今台灣實證法的法律模式可否達國際轉型正義理想,為外來理論在地化中須自我省思與砥礪之課題。


  上半場主題為「轉型正義法制的立法及解釋」,第一場演講中,陳宛妤(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以〈轉型正義法制之形成:以黨產條例及促轉條例為中心〉為題,從法律史研究取徑分別探討黨產條例與促轉條例生成原因,本場演講聚焦於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為「為何黨產條例非於臺灣進入民主化之1990年代出現,而至2016年才通過」,臺灣雖於1987年解除戒嚴,卻直至1991年終止動員戡亂、1992廢除刑法100條以及國會全面改選後方進入民主化時期,惟執政黨仍為過去威權,無法期待其主動清查財產並自我反省,而後轉型正義經歷李登輝時期、首次政黨輪替時期之發展,才逐漸成為法學界以及民間關注的重要議題。

  而第二個問題則為「黨產條例為何先於促轉條例三讀通過」,於2016年民進黨全面執政後,重啟關於轉型正義的討論,採取刑法學者林鈺雄所建議之「框架立法」模式,而黨產條例與促轉條例卻因府院不同調的規劃,使得黨產條例於2016年三讀通過後,促轉條例才於2017年才三讀通過,陳宛妤副教授認為,此種落差源於黨產條例已具一定民意累積,而促轉條例則因2006年時任陳水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使民眾觀感不佳,以及民進黨立法紊亂,框架立法打擊範圍過廣,除此之外,社會整體對轉型正義的薄弱認知,也使得促轉條例在與其他改革法案競爭下被犧牲。


  第二場演講中,陳信安(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副教授)以〈釋義觀點下的轉型正義——以促轉條例及黨產條例為中心〉為題,分別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促轉條例第6條第1項之「平復司法不法」以及涉及黨國體制運作與延續之刑事案件提出其論點,由大法官解釋第499號、第721號以及第793號解釋觀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由法治國與民主國原則組成,作為國家整體運作時須遵循要求,陳信安副教授認為,於個案涵攝時應由假設性觀點出發,探討若無黨國體制之(權力)結構時,是否仍允許該等作為;而促轉條例第6條第1項之平復司法不法認定標準與處理範圍,陳信安副教授認為,鑑於過往侵害人民基本權之審判通常由軍事審判法院進行為之,僅以組織觀點理解「司法」尚嫌不足,應回歸憲法基本權利保護面向,以及組織法上審判原則,共同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內涵。


  下半場主題為「轉型正義法制的立法及解釋」,第一場演講中,陳柏良(國立政治大學創新國際學院暨法學院助理教授)以〈台灣命運中不能承受之重?初探加害人/被害人多元圖像與政治檔案條例資訊回覆權〉為題,探討加害人與被害人多元圖像以及政治檔案資訊獲取權主體範圍,陳柏良助理教授以德國及南非為例,認為界定加害人與被害人時常落入二元區分(加害人與被害人、加害群體與被害群體),惟被害人或加害人常有著多元面向,於後威權時期政治檔案中,不應完全採信情治人員所記載之內容,而應審酌當時體制外線民或體制內審判機關是否基於自由意志或特殊權力關係而做出選擇。

  如何認定加害人與被害人亦影響後續政府檔案獲取權主體範圍,陳柏良助理教授提出的立法建議有二,一為遭非目的性侵害而被載於檔案者,也應被納入被害人範圍,二為基於研究目的的團體或個人,亦應透過學術倫理審查機制享有更高資訊近用權,陳柏良助理教授於結語提出「政治檔案的多元與多源化建構」,希冀透過探討政治結構脈絡高度不平等所形成權力濫用、加害人生命情境與命令結構以及公眾對話,建立族群和解與公民互信。


  第二場演講中,黃丞儀(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合聘教授)以〈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為物—試論台灣轉型正義實證法化的基礎、爭議與局限〉為題,認為於大法官基於過往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詮釋(如大法官解釋第381號、第499號以及第793號解釋),勾勒出中華民國憲法之後設原則,而大法官於第793號解釋中首度肯認過去黨國體制存在,黃丞儀研究員認為黨國體制存在並非單純政治哲學上描述性概念,而是作為規範性評價,一方面重述事實,另一方面則確認過往狀態不符合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然而法律或司法解釋是否有助於轉型正義,黃丞儀研究員以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爭議、促轉會第6條第3項救濟程序以及政治檔案範圍界定為例,提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具體化後,可能面臨以審判與黨國體制為中心,忽略檔案清查與公開的挑戰,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可否解決上述問題,並達成轉型正義之目的仍有待進一步探討。


  台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王泰升教授於會議結尾時提及,臺灣的轉型正義為遲來的轉型正義,過往以訓政經驗行憲導致法律價值無法被貫徹,轉型正義除了追究形式不法以外,也應擴及形式合法但實質上不合法之案例,此則留待未來更多的學術探討。





研討會當日影片

經王泰升、劉恆妏、陳宛妤、陳信安、陳俊宏、陳柏良六位報告人及主持人同意,以下依報告順序放上研討會當日的影片。


王泰升,開幕式



陳宛妤,〈轉型正義法制之形成:以黨產條例及促轉條例為中心〉



陳信安,〈釋義觀點下的轉型正義——以促轉條例及黨產條例為中心〉




劉恆妏,〖轉型正義法制的立法及解釋〗上半場評論



陳柏良,〈台灣命運中不能承受之重?初探加害人/被害人多元圖像與政治檔案條例資訊回覆權〉


陳俊宏,〖轉型正義在法律上的實踐及檢討〗下半場評論






2020年8月12日 星期三

傳統與現代的交織-台灣法律史學會2020年春秋兩季研討會暨年會

主辦單位:台灣法律史學會、台大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

日期:2020年9月4日(週五)

地點: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

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uugxpBX5TUdp1Ybv5





*經洪淳琦、葉蓁、郭岱淳三位報告人同意,將當日報告影片及投影片檔案依報告順序附上:

1. 洪淳琦,〈後殖民的「說故事的人」:台灣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如何進入國家登記制度?〉





2. 葉蓁,〈台灣法上從傳統邁向現代的未成年監護(1683-1945)〉




3. 郭岱淳,〈變動中的田土:「農地」概念的跨境流變與戰後台灣農地法律史〉




2019年11月21日 星期四

台灣法律史學會2019年秋季研討會—從最高法院遷台舊檔論民國中國法律經驗
時間:2019年12月21日(星期六)13:15~17:10
地點: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
主辦單位:台灣法律史學會、台大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
主持人:王泰升(台大講座教授、台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簡資修(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兼副所長、台大法律學院教授)
報告人:(依報告順序)
曾文亮(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劉恆妏(台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副教授)
陳宛妤(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王飛仙(印地安那大學歷史系暨東亞系助理教授)
陳韻如(台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2019年4月19日 星期五

台灣法律史學會2019年春季研討會:台灣的律師社群:歷史經驗與跨域比較

台灣法律史學會2019年春季研討會

主題:台灣的律師社群:歷史經驗與跨域比較
主辦單位:台灣法律史學會、台大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
時間:2019年4月27日(六)14:25-16:50
地點: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7樓第一會議室(1710)
議程:
14:00-14:25 報到
14:25-14:30 開幕式:王泰升(台大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主任/台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
14:30-15:30 
題目:台灣日治時期的辯護士社群之研究:組成、規格與活動
主持人:王曉丹(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
報告人:曾文亮(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15:30-15:50 中場休息
15:50-16:50  
題目:改說中國話的法律人?面對中國跨域影響力的台港律師
主持人:劉晏齊(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報告人:許菁芳(多倫多大學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2018年10月21日 星期日

台灣法律史學會2018年秋季研討會暨年會:戰前的帝國監獄與戰後的台灣警察

台灣法律史學會2018年秋季研討會暨年會

主題:戰前的帝國監獄與戰後的台灣警察
時間:2018年11月3日(六)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1701研討室
主辦單位:台灣法律史學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

※流程:
時間 內容
16:00-16:25 報到
16:25-16:30 開幕式:王泰升(台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
16:30-17:30 主題:日本帝國的監獄行刑考察:以台灣與朝鮮為中心
主持人:曾文亮(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助研究員)
報告人:林政佑(日本京都大學法學博士生)
※主持人3分鐘,報告人40分鐘,現場討論17分鐘
17:30-17:40 中場休息
17:40-18:40 主題:警察行為模式與人民法意識:以101紛爭為例
主持人:陳韻如(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報告人:沈伯洋(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主持人3分鐘,報告人40分鐘,現場討論17分鐘